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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教职工工作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0-03-07
  各党支部、教研室、办公室、教务办、学工办、实训中心:

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防控精神,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重大疫情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严格管控。具体规定如下:

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教职工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成员、学院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专业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等必须恪尽职责,尽心尽力,严格按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所有人员对职责内的工作(含学院临时安排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敷衍。工作落实中若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应及时反馈学院相关领导寻求帮助。

四、各类工作落实必须精确到位,数据统计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且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五、教师、学生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必须如实并及时报告,严禁拖延、瞒报、漏报。

六、本学期上课的教师按学校要求提前准备好教学内容和进程安排,与班主任联系,安排好上课班级的教学事宜。

七、教职工本人或者了解到学生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给学院分管领导。

八、疫情期间学院各项工作发布主要通过钉钉平台进行(微信、QQ群辅助)。请大家及时关注钉钉(微信QQ群)对于钉钉平台发出的提醒信息需及时查看,以免遗漏工作布置和通知发布信息。由于未及时关注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个人负责。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院视具体情况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顶格纪律处分,年度各项考核一票否决。

 此通知自 2020年210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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